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2022-04-29 15:41:41
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云 0126 破1号
2022年4月28日,本院依据日照市腾飞节能保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 2022年4月28日指定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6月14日前,向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石林县云林商务酒店附楼二楼201—203房间<石林县城阿诗玛南路1号>;邮政编码:652200; 联系人:李律师、黄律师;联系电话:0871-64877286、15398652009;管理人邮箱:jydcglr@163.com;微信公众号:佳益地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云南佳益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院定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本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统筹考虑工作效率及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拟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具体登录方式、会议议程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关注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佳益地产管理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